丰立 国税部门的绩效考评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紧密结合国税部门特点和现有管理基础,大胆借鉴企业及其他组织已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灵活运用现代绩效考评理论,建立起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建立规范和健全的岗责体系,确保绩效目标的科学合理性。 随着税收改革的不断深化,税收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提高国税部门的绩效考评水平,必须建立科学的岗责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只有有了科学的岗责体系和合理的工作流程,才能针对岗位和工作流程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科学构建国税部门岗责体系,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思想,按照新征管模式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法律法规赋予税务机关的职责与权力为依据,以量化细致的工作规程为基点进行规范和健全。 制定量化细化的个人考评指标体系,确保绩效标准的可操作性。 绩效考评指标是进行绩效考评的基本要素,是绩效考评取得成功的有力保证,也是建立综合绩效考评体系的中心环节。基层国税部门的工作性质不同于一般的企业,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人员担任的职务与应履行的责任(岗位职责)各有不同,职能各异。因此,在个人绩效考评指标的设置上,应坚持“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尽量细化”的基本思路,以各部门岗位职责为基础,依据全面性、针对性、操作性、适应性的设计原则,细分、量化考评指标,多方面构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探索科学的考评方法,确保绩效考评的客观公正性。 考评方法是实现考评目的的手段,不确定科学的考评方法就难以达到考核目的。绩效考评要做到客观公正,在考评方法上必须纵横结合,综合衡量,才能保持考评结果的可靠性和可信度。一是实行日常、季度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一体化”考核模式。将考评方式分散进行,考评结果集中计算,增强了考评的准确度和信服力。二是引入多维考评方法。历年来国税部门组织考评的主体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或本级由单位领导及办公室、人事部门组成的考评领导小组。由于种种原因,或上下级接触频繁,掺杂感情色彩,或涉及考评主体的管理职责及连带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绩效考评的公正性。因此,绩效考评应走出自己考自己的模式,提高系统内部考评主体素质的同时,面向社会和服务对象(纳税人)。引入外部参评机制,扩大绩效考评的主体范围,将考核面拓宽为上级、平级、下级、外部的多角度评价模式,实现对被考核人的立体考核。三是实行人工考评与机器考评相结合。目前,国税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很快,省局—市局—县局—税务所(分局)的四级计算机网络已经全面贯通,数据也已实现省级大集中。国税系统的税收管理工作基本上是依托计算机系统进行运作,工作的事务也是可以记录与衡量的。为切实减少考评中人为的主观随意性,积极探索人机相结合考评方式,探索建立计算机考评系统,考虑在计算机中建立每个岗位和干部的工作日志和工作底稿。每个干部要对每天完成工作数量在计算机中填写工作底稿和工作日志,包括涉税文书及相关资料,然后由监控人员按照质量要求从计算机中汇总考评,自动生成考评结果。这样既避免了考评统计口径不一致的问题和人为的扣分因素,又可以节省考评时间和人力,还可以体现计算机考评的机动性和灵活性。 (作者单位:黄州区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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